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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队突发事件处理           
秩序队突发事件处理
作者:hwjh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字体:

常见治安、刑事事件处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突发事件处理规程、控制事态发展.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学物业服务中心常见突发事件处理.

3.0 职责

3.1 秩序维护队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处理.

3.2 秩序维护队班长\主管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指挥.

4.0 程序要点

4.1打架斗殴的处理

4.1.1制止、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如势态严重,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

4.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4.1.3说服围观师生离开,保证目标区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1.4禁止秩序队员参与其中进行斗殴;

4.1.5协助警方勘察现场,收缴各类打斗凶器,辨认为首分子;

4.1.6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

4.2 发生盗窃的处理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警方,连同证物送警方处理;

4.2.2如果是盗窃案发生后才发现的,应立即报告服务中心及警方,同时保护好案发现场;

4.2.3对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警方作出详细报告;

4.2.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警方处理;

4.2.5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报。

4.3 发生凶杀案件的处理

4.3.1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同时,向上级和警方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4.3.2如事后接到报告,则应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3.3案发时,加强戒备教学楼出入口;

4.3.4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4.3.5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一律不能离开,等待警方询问;

4.3.6向到现场的警方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4.3.7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报。

4.4 发生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犯罪分子抢劫”,是指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夺取他人钱财或毁坏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4.4.1当师生呼喊抢劫或呼救时,迅速阻挡、制止犯罪。抓获犯罪分子并报警;

4.4.2如劫匪逃离现场,要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堵截和报警;如驾车逃跑者,应记下车牌号码并报警及拦车堵截;

4.4.3保护抢劫现场;

4.4.4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的执勤秩序人员不能离开现场;

4.4.5师生如有受伤的,要立即送医院或向120呼救;

4.4.6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报。

 

4.5中毒事件处理

 

4.5.1调查中毒的原因,截断现场毒源,防止毒物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4.5.2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4.5.3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4.5.4将中毒人员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主管。

4.5.5若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5.6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医院;

4.5.7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学校。

 

4.6交通意外事故处理

 

4.6.1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4.6.1.1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领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4.6.1.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4.6.1.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秩序队主管进行支援。

4.6.2主管接报后立即报告服务中心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4.6.2.1调遣指挥当值班长、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秩序员、机动秩序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4.6.2.2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4.6.2.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4.7暴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4.7.1当值公共秩序维护员遇到暴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时:

4.7.1.1通知或协助师生做好防风措施,协助机电维修部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协助对火灾的救援灭火工作;

4.7.1.2防止在暴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4.7.1.3协助交警部门处理教学楼区域的交通意外事故。

4.7.2秩序队主管接报后立即调遣、指挥全体秩序人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4.7.2.1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中心主管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

4.7.2.2安排人员及车辆对师生做好疏散工作;

4.7.2.3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4.7.2.4报告服务中心主任。

4.8收到被放置爆炸物品信息时的处理

4.8.1得知被放置爆炸物品,或接到扬言爆炸的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认真记录,同时尽量拖时间(确定爆炸物品准确地点),以最快速度报告公司领导和学校,并立即向警方报案;

4.8.2秩序主管应协助公司领导立即成立防爆炸指挥部。增派秩序人员,加强出入口管理,对于陌生或形迹可疑人员严加防范,认真查验证件,检查携带物品;

4.8.3立即通知巡逻岗,检查公共区域是否有遗物。发现无主物品不得随便碰触,应立即报警方并予协助,同时报告别防爆炸指挥部;

4.8.4确有爆炸物品时,应立即疏散人员的并设立警戒区,不准未被授权者进入该警戒范围,同时报警方;

4.8.5发现可疑物品时,应保持冷静并立即关闭对讲机、手机和传呼机,防止遥控爆炸;

4.8.6避免使用对讲机直接通报此次事故(尽量避免提及“炸弹”的字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4.8.7如可疑物放置在电梯内,应将该部电梯停在空置房楼层,关闭电源并且将该处范围进行隔离;

4.8.8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报;

4.8.9事故的新闻发布权,由公司指定专人发布。

4.8.10为预防爆炸事件的发生,保安人员必须特别小心,尤其是须留意下列各地点是否有可疑物体:

1草坪死角;

2 电梯以及电梯前厅;

3公共卫生间;

4 消防通道;

5 垃圾箱;

6 花盆;

7 堆放垃圾的地方。

4.4出现事故或故障时的处理措施

4.4.1 电梯困人时的处理措施

4.4.1.1监控人员一旦发现有师生被困在电梯内,密切观察电梯内的活动情况。

4.4.1.2监控人员通知工程维修人员解救被困者;

4.4.1.3监控人员通知就近巡逻秩序人员到电梯门外与师生联络,稳定被困师生情绪;

4.4.1.4密切注意被困者中是否有小孩、老人、孕妇、病人,以及是否可能发生人多供氧不足情况。必要时拨打110请求帮助。

4.4.1.5被困人员救出后,如发现伤员或不适者,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4.4.1.6事后向上级做出书面汇报。

4.4.2触电时的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有人触电,秩序人员应马上赶到现场,关闭电源,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注意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触电。要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并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同时通知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4.3夜间突然停电时的处理措施

4.4.3.1 夜间突发停电,各区域秩序维护员应通过语言安抚本区域师生,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4.4.3.2 当班班长应安排一名机动人员加强外围机动巡逻.

4.4.3.3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迅速呼叫水电班组,查明停电原因.

4.4.3.4 水电班组接报后,若属供电系统有问题,应立即组织抢修.

4.4.3.5  若属外网停电,服务中心应立即致电供电局,询问原因.

4.4.3.6 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将停电原因\时间告之咨询的师生.

 

4.4.4发生瓦斯、易燃气体泄漏时的处理措施

4.4.4.1当收到易燃气体泄漏报告,或在执勤中闻到异味、听到异响时,秩序人员应立即通知班长,并尽快赶到现场查看。如气体泄漏情况属实,则应向消防队或警方报警;

4.4.4.2抵达现场后,要谨慎行事,敲门进入后,不可开灯、风扇以及任何电器开关。必须立即打开所有门窗,关闭煤气或石油气阀。严禁在现场使用明火或吸烟;

4.4.4.3疏散现场人员及围观人员;

4.4.4.4如发现有受伤或不适者,应小心妥善处理,等待救护人员及警务人员抵达现场;

4.4.4.5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向主管做出书面汇报。

4.4.5发生爆管及漏水时的处理措施

4.4.5.1秩序人员在日常巡逻时,应留意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是否漏水。

4.4.5.2如发现有爆管及漏水现象,必须立即现场查看。抵达现场后,应检查漏水的确切位置,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等。不能制止时,应立即向服务中心汇报,由服务中心通知维修人员维修,通知保洁人员清理积水。在有关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漏水范围扩散,并疏散围观师生,保持道路畅通。

4.5 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4.5.1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目标区域的处理措施。

4.5.1.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保安目标区域;

4.5.1.2及时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由其领回,或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如有危害保卫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将其强制送到警方部门处理。

4.5.2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人的处理措施。

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者,要立即规劝。对不听劝阻者,应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上级汇报。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以理服人,对特别蛮横无理者或故意捣乱者,可视情节报告警方依法处理。

4.5.3 意外受伤的处理

4.5.3.1观察伤者情况以及伤势,尽可能帮助减轻伤者痛楚,切忌阻延救伤工作及施救;

4.5.3.2如伤者伤势轻微及有少量出血,秩序人员可协助急救或包扎伤口;

4.5.3.3如伤口大量出血,秩序人员应用棉布等医用品制止伤口继续流血,并立即通知医院急救;

4.5.3.4如伤者伤势严重,则切忌移动伤者,避免造成伤势扩大,应立即通知医院急救;

4.5.3.5如伤者仍然清醒,应以关怀的语调安慰伤者,如有可能,可询问伤者之姓名、地址等有关资料转告伤者亲属,在场秩序人员应陪同伤者至救护车或其他同事到现场接替为止,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事件经过。

5支持性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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