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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验评结果的通报
建住房[2006]31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部组织对申报2006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考评验收,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地?格林小镇等143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被评定为2006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现予公布。
另外,根据有关省建设厅的复验意见,决定取消广东省广州市穗发花园等25个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附件2: 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