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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小区物业保安上岗须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市:小区物业保安上岗须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字体:

本市:小区物业保安上岗须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日前,从市公安局内保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物业保安的整顿专项工作方案即将出台。方案要求,全市从事物业保安服务的单位所属的约五六万名保安员,今后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在公安机关监管下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据了解,公安机关通过摸底调查,初步统计本市目前共有物业保安约五六万人。这些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尤其是2006年以来,小区保安和业主发生冲突,甚至小区保安监守自盗、抢劫杀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影响到了市民的居住安全感。为此,公安机关加强监管,逐步引导全市所有保安服务企业加盟正规保安公司,统一规范。内保局有关领导表示:今后全市各级公安内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特许加盟正规保安企业的监管力度,从开展对物业保安人员的背景审查工作入手,确保所属保安员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物业保安企业要准确上报各物业小区的驻勤点及保安人员数量,并在办理特许加盟程序完毕后,必须到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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